招生计划
6个班,300人(不提供住宿)
招生范围
第一类
湛江市第三十一中学六年级毕业生。(25人)
第二类
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或合法房产权证在学区内(海川快线以北、龙王湾路以东、金湾南路以南)的六年级毕业生(包括:中科苑、申蓝宝邸、碧海金岸、港城壹号、万和御澜湾住宅小区和麻西社区的林屋村、姓符村、林屋新村、黄伍村、东方村、塘尾村、担黎村、三柏西村、力竹兜村、三柏尾村、李东村、李西村)。
第三类
符合本学区内省、市、区有关优待政策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四类
湛江市实验小学、南调街中心小学(含下辖的各面上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五类
符合本学区进城务工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在同一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录取方法
招生类别分批次依次录取
1、坡头城区小学学籍类
对口直升的六年级毕业生须于7月8日到湛江市第三十一中学签名确认报读。
2、户籍、房产类
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招生对象本人的户籍或合法房产在城区中学对应的学区内的六年级毕业生(含外地返坡生),须于7月8日至9日提交相应资料,经资料审核无误后签名确认报读。户籍类生需现场提交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合法房产类生需现场提交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优待政策类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的六年级毕业生,于7月8日前向坡头区教育局提供具体的政策依据和有效的证明材料,由坡头区教育局审核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4、多校划片类
(1)湛江市实验小学、南调街中心小学(含下辖的各面上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属于多校划片生。
(2)录取完城区小学学籍类、户籍和房产类、优待政策类学生后,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天。再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办 公室于7月12日统一公布空余学位数及多校划片学校参加志愿填报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3)志愿填报学生数多于学位数时,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采取抽签录取方式录取,抽签录取顺序依照学生志愿顺序开展。未填齐4个志愿、且未中签的学生,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多校划片生若以户籍、房产类生报读,将不得参与志愿填报环节;若选择志愿填报方式入读,须遵照志愿填报的相应程序要求,未被心仪学校录取后不得再以户籍、房产类生报读。
5、港澳台子女类
按照湛江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湛教函[2019]146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6、异地务工随迁子女类
录取完以上类别后,有空余学位可报名,现场提交户口簿、出生证、满半年的社保清单、合法稳定住所相关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
1、对招生工作有异议的,可径向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反映。
2、招生对象不按时报名和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当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情况处理。
3、家长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坡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视情况将有关人员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①提供虚假的户口簿、居住证、房地产权证、出生证等材料的;
②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
4、本方案所规定报名提交的户口簿、合法房产产权证、社保清单和营业执照等信息提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本方案适用于2024年秋季招生,由坡头区招生领导办公室和湛江市第三十一中学负责解释。
学校咨询电话:2531808
投诉监督电话:3950800(坡头区教育局教育股)
3952649(坡头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